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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把三年刑期减为一年
一、案情简介
被告人吴某销售含有有毒成分的食品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,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,罚金9万元,
二、办案切入点
(一)食品中确定是否含有有毒成分,是否有相应的权威食品检测鉴定报告,抽样送样程序是否合规,鉴定报告的委托是否符合法定程序;
(二)对客户要求退货的金额以及主观明知产品含有毒的客户购买金额,要求在涉嫌销售金额中予以扣除,要求减低量刑;
(三)对毒品进行详细分析,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的轻重程度,形成专业的法律分析报告;
(四)类案检索;
(五)被告人获利金额较低;
(六)被告人口供笔录的稳定性及行为性质,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良好。
三、办案结果
法院判决认为,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,辩护人提出的意见,法院予以采纳。被告人吴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,判决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八万元。
四、办案心得
1.与被告人进行全方面的沟通,与办案人员(警官、检察官、法官)及时沟通案件进展,便于整理辩护策略。
2.阅卷时,抓住每一个细节,综合全案证据,拟定辩护思路,结合行业知识,综合分析对比判断,结合办案经验,提出对被告人的罪轻的要点,已达到减低量刑的目的。